9月24日上午,仪陇县公安局五福片区联合交通执法中队在仪陇县五福辖区仪华公路15公里处设卡进行交通检查时,发现一无牌两轮轻便摩托车,民警即刻将该车拦下并要求驾驶员接受检查,而该摩托车的驾驶员邓某,面对执法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的要求,拒不提供驾驶证信息,经民警多次劝说后,邓某任不配合检查工作,且态度恶劣,多次发动摩托车预强行冲过检查点。民警遂将邓某口头传唤至五福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调查,邓某未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邓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