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笔者从仪陇县新政消费者协会获悉,该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手机纠纷事件。根据手机“三包”规定,谭某购买的手机价格为5770元,除去折旧费,商家退款4800元。
今年6月底,消费者谭某在新政镇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台苹果6手机。使用过程中,谭某发现,手机经常出现卡机、死频、不能拍照等问题,并3次送手机店维修,但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为此,谭某要求退还购机款。但手机店称,他们已对手机进行了维修,不同意退款。
谭某找到新政消协寻求帮助。鉴于谭某在手机使用过程存在的困扰,消协工作人员多次与手机店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根据手机“三包”规定,商家退款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