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7日上午,仪陇县金城镇金粟幼儿园教师陈某某来所报称:自己宿舍的一颗价值800元左右的金戒指被掉了。8月20日,金城镇金粟幼儿园教师唐某某来所报称:我放在宿舍的一部价值1300元的小米手机被盗了。
因这两起盗窃案均发生在幼儿园宿舍,涉及到学校教师安全,接警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案侦民警进行侦查,通过缜密侦查布控,8月20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蒋某抓获,8月21日,民警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温某抓获归案,经讯问:该三人对采取攀爬窗户入室的方式,先后进入受害人唐某和陈某某的宿舍,分别盗走唐某手机一部、陈某某黄金戒指一枚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蒋某因作案时未满十四周岁,办案民警已对其本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口头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以后严加管教;犯罪嫌疑人温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