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月7月4日17时许,仪陇县公安局柳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柳垭镇断石垭村陈某某与同社村民何某某因口角纠纷发生抓扯,请出警。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处警民警看到陈某某(女,70岁)、何某某(女,50岁)二人手持镰刀坐在玉米地中,两人身上都有明显伤痕,并在不断对对方进行谩骂。随后,民警将二人送至柳垭镇卫生院进行治疗。
经走访调查得知: 陈某某、何某某两家存在多年的邻里纠纷,两家人经常互相谩骂,纠纷不断。2015年7月4日下午17时许,陈某某带着镰刀去地里割草看到自己的玉米被何某某家的鸡鸭吃了一些,顿时火冒三丈,当即在玉米地里大声谩骂起来。何某某听到陈某某在骂自己就搭腔回应,于是两人就开始争吵起来,并发生了抓扯。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柳垭派出所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决定对此事进行调解处理。12日,柳垭所会同断石垭村村委会对陈、何两家的纠纷组织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第一次调解未果后,派出所领导又组织民警连同村社干部对两家人进行了大量的劝导工作。23日,柳垭派出所再次组织陈、何两家进行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签下了和解协议,并承诺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