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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偷盗现金 未成年人被行政拘留(不执行)

  • 2015年6月05日
  • 来源:仪陇新闻网
  • 揖稿/编辑:兰星烁 谷海

    6月1日,仪陇县公安局新政派出所破获一入室盗窃案,涉案人王某某系未成年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罚,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理。

    5月28日,仪陇县公安局新政派出所接到新政宏德中学一名同学“放在教室内的4000多元现金被盗了”的报警。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走访调查。

    6月1日上午,办案民警在城区某网吧内将嫌疑人王某挡获。现已查明:5月27日晚,因“无钱可用”的王某谋生出到学校“看看”能不能找到钱的念头。于是,王某趁宏德中学放学人多拥挤之机混入了该校内。

    夜深人静时,王某进入该校高中部某班教室内,将该班学习委员放在课桌内用于全班购买课辅读物、学习资料的14400元现金找了出来,并将其中4400元“拿”走。

    待民警破案时,王某已将所盗取的现金全部挥霍。

    6月1日下午,办案民警在向宏德中学校方通报案情时,特地提醒学生“放钱不要任性,有钱应存银行”,并详细讲解了防抢防盗防骗相关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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