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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旧协议引发矛盾 司法调解促和谐

  • 2015年3月11日
  • 来源:仪陇新闻网
  • 揖稿/编辑:邓莉萍 唐聪 刘欢

    近日,仪陇县司法局双胜司法所和镇政府综治办成功调解一起因20年前的协议导致的纠纷,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防止了矛盾激化。

     据悉,邓勇(化名)与邓大树(化名)是堂兄弟,双胜镇永远村人,两家的距离仅60厘米。1994年10月,邓勇修建房屋需改变原屋基形态并使用周边土地,与邓大树协商后由村干部起草,双方签订协议:邓勇将房屋左侧土地给邓大树种植,邓大树门前16丈旁水沟以外的地归邓勇种植。而邓勇于1995年房屋修建完后就外出打工,平时很少在家。2014年12月,邓勇欲回家不再外出,却因为那16丈旁水沟以外的地归谁种植与堂兄产生矛盾。

     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后发现,原来邓大树门口有两条水沟,两水沟间有块种满蔬菜的土地。离邓大树门前较近的水沟因后因改道已不太明显。邓勇坚持认为水沟应以靠近邓大树家不太明显的这条为准,这样两条水沟间的那块菜地也应该属于自己,而邓大树认为应以较远的水沟为准,菜地应属自己。

     随后,工作人员根据协议中的“16丈”这一数据进行了实地勘察,16丈约等于53米,从邓大树门前量53米应该是较远的那条水沟才符合协议中的要求。但是在现场,工作人员却发现因为修路的原因,较远的水沟之外已没有土地可供邓勇种植。而村干部解释到自己20年前才入职没有经验,起草协议没有认真琢磨,双方也没有仔细看才造成了今天的纠纷。经工作人员调解,邓大树最终同意将两条水沟间的土地分一半给邓勇种植,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一份旧协议引发的矛盾就此得到圆满解决。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提醒大家,人们在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相关条款,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人与人之间也应当相互理解,才能给对方和自己营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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