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弟”一词已成为社交场合拉近关系、表示亲密的常见称呼,但发生在仪陇县土门镇的一起斗殴中,原因竟起于这一声“老弟”。仪陇男子刘洋因为在KTV喝酒时被别人亲切的称呼老弟,而将人打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6月26日晚,刘洋与其朋友张志等人在仪陇县土门镇东仪街东方明珠歌城“666”房间唱歌,23时许刘洋等人到“888”房间串台喝酒,因景鑫称呼刘洋为“老弟”招致刘洋不满而起争执。随后刘洋将景鑫叫至歌城大厅内对其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刘洋用啤酒瓶打砸景鑫头部,并用砸碎的啤酒瓶颈将景鑫捅伤,致景鑫轻伤二级。经仪陇县法院审理,鉴于被告人刘洋坦白认罪,主动向被害人赔偿1.8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最后判处被告人刘洋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