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5日下午16时50分,仪陇县公安局金城派出所出警民警在处警完毕巡逻的过程中,行至在金城镇文化路中段,见道路两旁有很多群众围观,发现一间卷帘门紧闭的理发店内有浓烟冒出,透过玻璃窗还能看见一团明火。
当时周围的群众早已乱了阵脚,怀疑是店内天然气爆炸起火或者是电器起火。民警立即一边疏散群众,一边拨打火警电话。由于消防队员赶赴现场需要一定时间,民警组织群众查看电源是否关闭、试着打开卷帘门。由于卷帘门未上锁,打开卷帘门后,民警立即使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此次金城所民、协警和群众团结协力,及时控制火势,避免了更大的损失,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仪陇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