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仪陇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意见因为父治病而向仪陇县某银行贷款的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受到了原被告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2012年,被告廖某某的父亲被医院诊断出为肝癌。这一噩耗,惊呆了廖某某一家。为了给父亲治病,廖某某花光了自己的积蓄。无奈之下,廖某某于2013年1月,以个人经营贷款为名在仪陇县某银行处贷款十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同时约定了贷款利息及罚息。
然而数十万的金钱投入并没有能够挽救廖某某父亲的生命,其父终因肝癌晚期,经治疗无效后死亡。廖某某办理完其父亲的丧事后,贷款已经到期,而廖某某却无力偿还全部贷款。银行方面在多次催收无果后遂起诉至仪陇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在承接案件后,经过与廖某某的交流沟通,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认为廖某某虽然依法应当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是廖某某为父治病的行为符合我国百善孝为先的传统,于情可悯,此类案件最好能够以调解来化解纠纷,遂积极与银行方面联系,多次组织双方在一起协商。
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银行方面同意将该笔借款分成四期偿还,廖某某也想尽办法给付了首期的2.5万元的本金以及部分利息,剩余的三期将在一年内给付。至此,此件因为父治病所引发的借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