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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3.06”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2014年7月07日
  • 来源:仪陇新闻网
  • 揖稿/编辑:邓莉萍 冯明

    近日,仪陇县法院审理“3.06”特大交通事故案件,本次案件肇事者司机鲜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4年3月6日9时40分左右,司机鲜跃驾驶的川R41518南骏牌农用客运车(核载16人)搭载乘客至仪陇县杨桥镇金鼓村五一桥路段时,车辆失去控制,导致该车撞断桥面护栏,掉进柏杨湖中,致车上除鲜跃之外的11人全部溺水身亡。

    经查明,认定鲜跃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鲜跃驾驶车辆在行至该路段时,由于转向轮在向右修正过程中,转向横拉杆体右侧与调整螺杆发生分离脱落,右转向轮无法向右修正方向,不能改变车辆向左行驶的趋势;左转向轮因方向盘转动间隙过大,未能有效干涉车辆向左运动。在通过该下坡且向左急转弯道路时(包括桥面路段),该车最后一次控制制动总阀(脚制动)过程中,前制动储气筒内的压缩空气经密封不严的制动总阀排气口泄漏,该车丧失前左右制动效能;后制动储气筒内的压缩空气通过四回路保护阀调节后仍能满足制动要求,右后制动效能正常,左后制动效能因制动摩擦片缺损而降低。同时,该车左后主胎及右后副胎胎冠花纹严重磨损,左后副胎胎冠被铁钉刺穿造成轮胎胎压严重不足,加之事发时道路为潮湿、泥泞路面,降低车辆采取制动措施时轮胎与地面间的附着系数。事发时,未发现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证据(驻车制动装置未起作用)。

    经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鉴定,该车转向系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超限,向右转向限位装置缺失,转向横拉杆体右侧与调整螺杆脱落;制动系左后制动领蹄摩擦片缺失137.89平方厘米,左后制动鼓圆度误差超限,右后2颗制动底板螺栓缺失,制动总阀因严重锈蚀密封不严造成前制动储气筒内压缩空气泄漏;轮胎后轴轮胎花纹类型不一致,左后主胎及右后副胎胎冠花磨损严重且测量值均小于1.6毫米,左后副胎胎冠被铁钉刺穿造成轮胎胎压严重不足。均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之相关要求。

    事后,本案被害人得到了全额赔偿。被告人鲜跃未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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