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本网记者从仪陇县政法委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平安仪陇”建设,推动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社会治理群防群治的有效结合,切实提升全民反恐防暴意识,调动人民群众发现举报涉恐涉暴线索的积极性,县综治办、县公安局于近日联合制定《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实行物质奖励,奖金最高将不低于3万元,最低1万元。
该《办法》规定,人民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公安机关对外值班电话举报、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通过仪陇公安网(www.ylga.gov.cn)网上110举报、也可通过仪陇公安官方微博私信功能举报。
据悉,按照《办法》的规定,群众举报且被仪陇县公安局采用的涉恐涉暴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和奖励。其中,一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不低于30000元;二级线索: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不低于20000元(最高30000元);三级线索: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不低于10000元(最高20000元)。同时,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和举报人信息不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