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司法局新政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当事人因操作不当导致触电死亡的赔偿纠纷。
9月26日,家住文星镇星光村六社的村民邓翔抽水时,因操作不当触电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认为是当地电力公司对电的安装不规范,才导致邓翔触电死亡的,并多次纠集大量人员聚集在当地电力公司门口,要求对邓翔的死亡进行赔偿。而电力公司则认为自己完全是按照规定进行的电表安装,不存在不规范行为,不应承担责任。于是,死者家属和电力公司求助仪陇县司法局新政司法所,请求对此纠纷进行调解。
新政司法所张旭所长接到双方的申请后,高度重视此事,并多次亲自出面协调相关事宜。9月30日,张所长为当事双方搭建平台,组织双方就死亡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安抚死者家属情绪,说服死者家属搬离尸体,为下一步调解打好基础。经过一整天艰难的劝说工作,死者家属最终勉强同意于当晚23时将尸体撤离,同时约定双方于10月8日上午再到新政司法所调解室协商善后事宜。
然而,事件发展又起波澜,10月7日,电力公司的负责人强调邓翔的死亡属自己操作不当的意外事故,和电力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拒绝参加原本约定好的调解。于是,调解人员只能一边做好死者家属的解释工作稳定他们情绪,一边通过多渠道积极查找并劝说电力公司负责人,争取尽早将其劝回到“谈判桌”前。当晚,新政司法所所长张旭多次找到电力公司负责人,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其正确认识此案中电力公司应考虑的道德底线,并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尽可能的给予死者家属补偿,最终将其劝回谈判桌前。
10月9日上午,当事人双方均到场,调解人员开始不断地做邓家的思想工作,帮助其正确认识在此案中邓翔属自己操作不当,才导致自己触电死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并对他们不切实际的过高赔偿要求进行纠正引导。另一方面,调解员对电力公司负责人解释,邓翔在农村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上有80高龄的父母,中间还有体弱多病的妻子,他的死亡无疑给这个原本贫穷的家庭,带来更大的灾难,希望电力公司能给予邓家一定的经济补偿。
经过多番劝说,最终电力公司答应出于人道主义对当事人家属进行捐助,补偿邓家一万五千元,邓家对此结果表示接受。并在新政司法所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赔偿手续,就这样,这起死亡赔偿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文中人名为化名,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司法局何耀宗 马绍波 张旭 王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