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神秘的“亚硝酸盐”成为马鞍居民热议的“谣言” - 城事 - 仪陇在线 - 仪陇县具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 - 专注仪陇本地信息17年 - 637600.CoM
首页 资讯 报料 分类 黄页 视频 房产 旅游 教育 文史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仪陇资讯 > 城事 > 正文
蜀商贷款 服务蜀商 宜居仪陇·幸福仪陇

评论:神秘的“亚硝酸盐”成为马鞍居民热议的“谣言”

  • 2013年6月06日
  • 来源:仪陇在线
  • 揖稿/编辑:粟洋

    马鞍邓永昌、彭利琼一家为马鞍镇人民熟悉的卤肉销售商,马鞍镇很多人都在他家购买过卤肉,平时爱和他们唠叨的街坊都爱说他们家是爽快人,卤菜红润、色泽好,也有人爱打听,你们家的卤菜怎么这样好看,是用的什么秘方啊,切卤菜的彭利琼这时总是闭口不答,笑得神神秘秘。

     他们一家和马鞍人民一直过做着平静安逸的生活,如果不是这样一件事情,也许工商部门永远不会到他们的摊位上面去问一下。

     6月的一天下午,马鞍医院闹哄哄的来了一群人,大声呼叫救命,一群人簇拥中的2个小孩和2个大人都已经全身紫绀、脸色发青,小孩呼吸困难,中年女性已经人事不省。面对医院医生质询,年长的男人痛苦的说:是不是炒菜的时候把平时卤菜里面用的硝酸盐当炒菜的盐放了。

     因病情严重转至仪陇县医院的时候,中年女性和大女孩已经死亡,几天后公安系统和卫生系统的毒物实验室结果也分别回来了,提示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的来源却成了各个媒体新闻报道欲说又止的难言之隐。

     很多马鞍人这个时候第一次听说“亚硝酸盐”这个恐怖的名词,平时购买过邓永昌卤菜的人们四处打听亚硝酸盐会不会长期有影响,小孩吃了会不会智商有影响。医生给他们的回答是,哪怕是很少量,长期食用后也可能导致胃癌、食道癌、肝癌、直肠癌等不可治愈的疾病。他们的脸变得苍白无色。上网查询后,都急去药店购买特效药亚甲蓝,哪怕明知道他们吃进去的亚硝酸盐已经对他们的身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什么特效药这个时候也没用。

    马鞍医院里的消化道癌症患者只有在口头上咒骂卖“毒卤菜”的商贩,因为他们的医药费还需要他们自己承担,今年又一次下降的新农合报账比率压得他们头都抬不起来。这个时候他们不知道,有可能害他们得癌症的邓永昌这个时候在仪陇县最好的人民医院享受最好的医疗人员和技术力量全力救治。享受食安、工商等相关部门领导的看望和慰问,在县人民医院和新农合等相关部门的关心下邓家不会像他们一样担心医疗费用。甚至面对死亡的时候,他们也有区别,癌症病人和子女战战兢兢商量后事的时候,马鞍镇人民政府也第一时间落实卖卤菜一家死亡两人的后事。

     新闻媒体在报道抢救邓永昌的时候,马鞍镇的卤菜摊依然在营业,似乎也没有工商人员去责问他们的卤菜为什么这样红润。就连邓永昌自家的亚硝酸盐存货也没有人去过问,马鞍镇的人只有在暗地的互相告诫,菜市场的窃窃私语“千万不要去吃卤菜”。镇政府一如既往的安静,没有任何食品警告发出,只有外地来马鞍访问的记者瞪大起眼看着这平静的一切。

     卖卤菜的邓永昌因为亚硝酸盐中毒还住在医院,“卤菜有毒”却成为马鞍镇居民只敢在背地里讨论的“谣言”。镇政府在忙处理中毒卤菜商贩的后事,“谣言”就在马鞍镇散布开来。

     含亚硝酸盐的毒卤肉没人知道在市场上是否消失,没人知道曾经销售“毒卤肉”的商贩是否会对销售有毒食品的罪行获得法律的惩罚。作为一个马鞍人只有拭目以待。或许只有医院内的癌症患者独自痛苦的呻吟。

 

附录:

(国家公告严禁在食品中放置亚硝酸盐,不存在任何允许添加的例外)

新公告中不但不允许使用,而且对采购、储藏都注明“禁止”。连采购都不允许,更不用说能少量使用了,也就是说在食品制造点只要搜查出亚硝酸盐存货,不管以前是否使用过,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http://www.moh.gov.cn/mohwsjdj/s7891/201206/55070.shtml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2012年第10号公告,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公告内容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的规定,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根据现行刑法第144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我国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