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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三河镇一打鱼人溺水死亡 家属疑为执法不规范所致

  • 2013年4月26日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揖稿/编辑:邓宇翔 蒙先文

     4月24日下午,四川新闻网南充频道接到一新闻热线报料,“喂,喂!四川新闻网吗,南充市仪陇县水务局渔政执法不规范,致打鱼人李明虹死于河内。”接到报料后,记者驱车赶到仪陇县三河镇政府了解情况。据仪陇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陈强通报,调查初步结论为溺水死亡,详情还在调查中。

  群众报料三河镇一打鱼人死于河内

  据了解,4月22日晚,仪陇县水务局渔政执法人员接到仪陇县三河镇河道内有人用电打鱼”的报警后,刘昭军带队驱车赶到现场执法,停车守候渔船靠岸。 22点多,打鱼人上岸,执法人员向前亮明身份。李明虹见是执法者,掉头就往河里跑,只见河中灯光闪烁了几下就瞬间消失。执法人员喊李明虹别跑,快回来接受检查,见没回音,立即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搜寻。无果,便收缴其渔具、渔船、渔竿,做好登记。执法人员因见死者水性较好,以为其游到河对岸去了,就离开了现场。

  23日,李明虹家人见李明虹整晚未归,鉴于李明虹没有整夜不归家习惯,家人一早就出去寻找。寻找无果,9点多钟报警,12点30分钟李明虹的尸体被打捞上来。

  官方通报初步结论为死者溺水死亡

  25日下午2点,仪陇县公安局、仪陇县检察院、仪陇县三河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死者家属在仪陇县三河镇政府会议室里,检察院反督局罗局长首先介绍了目前了解到的情况,并说:“就此事,我们检察院的职责是监督渔政执法人员是否有执法证,是否公正执法。我们初步调查结果,他们有证,在禁鱼期执法是合法的。”

  公安局刑侦大队陈强详细介绍了办案过程,并宣布了尸检结果为溺水死亡,称内脏还在送检中,案情将进一步作调查,同时也欢迎知情人提供证据。

  家属质疑执法不规范致人死亡

  死者儿子李勇和亲人说:“就算是禁鱼期也应该人性和理性执法,如果这样不负责的话,人命和动物命有何区别。事发后,你们执法者当时为什么不呼救,不报警,不告知我们家属,大家也好在第一时间进行救援。从渔政执法人员的行为来看,执法是不规范的。”

  记者目击出事点距两岸居民区约百米

  25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仪陇县三河镇曲酒厂外河道看见几个工人还在河里打捞,询问得知,他们在打捞死者掉入河内的电瓶。打捞者还告诉记者,该段河水面宽30余米,最深处约2.4米。记者目击,出事地点距两岸居民区约100米,离三河镇政府办公大楼约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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