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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仪陇三蛟镇发生“灭门”惨案 行凶亲属赔偿受害者3万元

  • 2013年3月19日
  • 来源:仪陇在线
  • 揖稿/编辑:何耀宗 鲜雅竹 唐超

    2013年1月4日,一位中年男子面带沮丧的表情走进了仪陇县司法局观紫司法所办公室,在工作人员的询问下,他说出了家里遭受的不幸。使之工作人员在3月14日成功解决了他的难题,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他叫付勇俊,男,今年32岁,住仪陇县三蛟镇禹王街243号,长期在外务工。春节回家后在2012年11月8日中午2时左右,发生了一件对他家来说很凄惨的伤害案件,母亲在邻里纠纷中被杀死,父亲和儿子均受伤,儿子脸上还破了相。当天中午,其母亲谭素梅与街道对门邻居陈瑞因邻居琐事吵架,没说几句话就恼羞成怒的陈瑞突然拿刀走到付家将付的母亲谭素梅当场砍死;并砍伤了父亲付成国;还砍伤了只有9岁的儿子付小林;事后有人报警和急救,警察到来后,发现情况不妙的陈瑞把自己关在家畏罪自杀。现付小林及付成国均已出院,但未完全康复。陈瑞虽已经自杀死亡,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在三蛟场镇还有房子一套,面积100多平方,还可以进行民事赔偿,在付找陈的亲属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就来到观紫司法所请求援助。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案情后,工作人员根据《刑法》及《继承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将陈瑞遗产继承人其母亲姚碧蓉和其儿子陈东告上法庭,要求在陈瑞的遗留房产范围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营养费、续治费、鉴定费、交通住宿费等共计25万余元。由于陈的房屋没有合法的手续,于3月12日庭审结束后,付的合法诉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诉求即将破产。付立即找到了仪陇县信访局要求法院给予支持。

    在宣判前,在仪陇县信访局、仪陇县三蛟镇党委政府、仪陇县法院及我们的调解下,于2013年3月14日上午在仪陇县人民法院金城法庭得到和解,陈瑞的兄弟陈小波愿意一次性赔偿付勇俊家3万元。此次纠纷才得以圆满化解。(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相关视频:仪陇县电视台热线追踪:一死两伤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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