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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日兴镇:邻里纠纷上法庭 法律援助促和谐

  • 2012年12月19日
  • 来源:仪陇在线
  • 揖稿/编辑:何耀宗 鲜雅竹 李莉

    近日,仪陇县日兴镇郑家湾村一起邻里纠纷在仪陇县司法局日兴司法所所长的用心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避免了两家人因为纠纷而反目成仇。“谢谢李所长,要不是你来帮助调解这个矛盾,我不仅人身受到伤害、经济受到损失、而且说不定还会发生什么样的大事情呢?”“真的感谢你们司法所,为我们解决了邻里纠纷,要不然我们两家以后就成了仇人!”这是发生在仪陇县郑家湾村村民黄秋蓉和母晓英两家的一件事。

    事情还得从2012年11月6日下午说起,黄秋蓉从镇上的餐馆带了些剩饭回家喂狗,路过母晓英家猪圈时,母晓英因为前一天出草剂黄秋蓉偷拿她们家的事,看见黄秋蓉就进行辱骂,黄秋蓉听见了回了几句,就不再理她,继续向前走。没有想到母晓英捡起一块砖头,悄悄爬到她家的石猪圈屋顶,用砖头对黄秋蓉的头部垂直打击,砖头致黄秋蓉后脑勺左边一条长4厘米深见骨膜的伤口,缝制5针,诊断为脑震荡,头皮挫裂伤。仪陇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立即对母晓英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行政处罚。

    黄秋蓉受伤治疗花去医药费4000元,后续治疗还需2000左右。因此,黄秋蓉要求母晓英赔偿医药费及其他费用共15000元。而母晓英拒不赔偿。黄秋蓉求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经村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矛盾加剧。12月初,黄秋蓉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仪陇县司法局日兴司法所法律援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此案后,所长亲自提取证据、走访群众、听取村调委会意见,了解事发全过程。庭审后,主持双方调解,首先明确指出母晓英将黄秋蓉打伤的事实属实,是违法行为,且构成轻伤害;其次,就黄秋蓉治疗期间产生费用当场核算为11000元;然后,从谁是谁非到邻里交往,从法律规定谈到做人的道德准则,从如何处理邻里关系谈到维护一方平安稳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说服引导。双方都受到了法律和道德的教育,母晓英当面向黄秋蓉承认了错误,并赔礼道歉;黄秋蓉也因母晓英真情所感动,接受母晓英的道歉并做出了让步,最后,经协商达成由母晓英承担赔偿费用7000元,其余部分黄秋蓉自愿放弃的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当场履行。

    如今,两家人关系融洽,和睦相处。邻里之间还是应互谅互让,莫要因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时常帮助他人,也会给自己带来快乐。(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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