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超市买打火机,消费者何先生掏出的几枚硬币却被收银员拒收。9月9日,记者从仪陇县工商局获悉,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超市向何先生赔礼道歉,并收下了何先生的3枚硬币。
9月6日,何先生从外地前往仪陇县立山镇游玩。期间,他来到仪陇县立山镇某超市购买标价1元的打火机。当他拿出3枚硬币(一个五角硬币、两个一角硬币)和三角钱的纸币后,没想到超市收银员却只收纸币,拒绝接收硬币。“怎么不收硬币呢?”何先生有些不解。超市收银员给出的理由是:收硬币太麻烦,找零时顾客也不要。
“硬币也是人民币呀!”尽管何先生再三解释,可超市收银员就是不收。一气之下,何先生离开该超市,来到了仪陇县工商局立山工商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仪陇县立山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该超市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后,工商执法人员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指出超市拒收硬币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会对超市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最后,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超市负责人向何先生诚恳地表达了歉意,并收下硬币,将打火机送至其手中。
《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国家发行的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