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8日下午3时许,仪陇县金城镇群众张某致电仪陇县公安局金城派出所称:自己家里被盗了,并在仪陇县金城镇某网吧找到了盗窃他家财物的三个小偷。接警后,值班民警高度重视,迅速出击,前往天下网吧将三人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于某(男,15岁)、张某(男,12岁)、张某(男,9岁),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撬窗潜入受害人张某家中,盗走现金1800元,银行卡三张,身份证一张,存折两本。后三人将现金用于上网、充Q币等,同 时将身份证以及存折丢弃,并将两本存折烧毁。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因犯罪嫌疑人于某、张某、张某三人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故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由家人领回严加管教。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