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5日上午10时许,仪陇县公安局日兴所接一男子报称:其妻子在家用刀砍自己,请立即出警。接警后,日兴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带领民警到达现场。
经现场了解,仪陇县日兴场镇的陈某与妻子王某因感情不合,双方已向法院起诉离婚两次,法院已作两次调解,双方考虑到孩子、父母等家庭因素达成调解,但今双方因家庭琐事再次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正当民警在了解情况时,当事人的亲戚朋友突然冲进房间并互相吼骂推搡,情绪异常激动,并称今日必须要讨一个说法。为防止事态扩大,双方矛盾激化,民警果断将双方分开,民警分别对双方的不理智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劝解双方应理性、平和地处理家庭纠纷问题。在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下,双方表示愿意坐下来冷静、和谐的处理这件事情。
下午2时许,通过民警近四个小时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以及相关法律、道德的讲解,双方均表示会反省自己的错误,同时为了孩子、父母以后会和睦相处,并向派出所及亲戚朋友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发生类似这样的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