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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一民工遭高压电击失忆 雇主房主共担赔偿责任

  • 2012年5月07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张斌 何耀宗

    5月2日一大早,在仪陇县永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里,调解员正在调解一起民事纠纷,当事三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据了解,仪陇县芭蕉乡村的吴平从2010年开始受雇于永乐镇人张显科,从事铝合金的制作与安装工作。

    2011年4月18日,吴平在给永乐镇居民曹梦荣家搭建顶层雨棚时,因搭棚的钢管不小心碰上楼顶上方的高压电线,致吴平随着钢管摔至楼底(共三层楼),头部直接触地,身受重伤。经过近一年的连续治疗,虽脱离生命危险,但仍然半边瘫痪,失去记忆,丧失劳动能力,大小便失禁,吃饭喝水要靠家人帮忙。

    期间,雇主张显科已垫付医药费13万元,房主曹梦荣垫付医药费2万元。但长期的治疗费用让吴平一家捉襟见肘,妻子刘英多次与雇主及房主协商解决后续治疗及相关赔偿,对方均以赔偿金额大,无力赔偿为由,不予解决。

    今年3月16日,刘英将雇主和房主告上法庭,县法律援助中心遂指派司法助理员办理该案。

     接手案件后,相关人员详细了解了吴平受伤的具体经过,以及雇主与房主在吴平受伤后的医药费给付情况。考虑到雇主张显科及房主曹梦荣已垫支了15万元的医药费,于是决定先调解。经多次电话约谈,雇主与房主同意在日兴司法所与永乐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诉前调解。

    经过5个多小时的调解,几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赔偿协议:吴平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续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所有费用,由雇主张显科承担赔偿款10万元(此款不包括张显科已支付吴平的住院医药费13万元),房主曹梦荣承担赔偿款7.8万元(此款不包括曹梦荣已支付吴平的住院医药费2.2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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