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13时许,正在值班的民警许仪平接到复兴镇高柏梁村村主任廖聪全报警称,复兴镇高柏梁村七组山上发生火灾,火势已向山下农宅蔓延。
接警后,民警立即向所领导汇报,罗隆军所长高度重视,庚及指派教导员夏成林带领民警许仪平赶赴现场处置火势,还千叮万嘱咐出警人员一定要尽快扑灭大火,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接到指令后,夏教导带领民警许仪平快速驱车往火势现场赶,行至高柏梁村七组村道路上时看见现场的火势燃的很凶猛,但火势现场离道路海拔近千米且坡险路陡,车辆无法通行,为防止火势蔓延至农宅,民警们不惧艰险,步行冲上山与村社干部一起组织周边群众对山火展开扑救,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奋战,山火最终被扑灭。
此次大火未造成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受损,火势原因待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