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笔者从仪陇县司法局获悉,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一起民事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月24日下午,仪陇县马鞍镇的曾科平与老伴席芳去给亲戚王成刚祝寿,席间,王成刚和曾科平越聊越起劲,就多喝了几杯。两人都已年过六旬,喝到后来,他们都睡了过去。当晚,曾科平夫妇俩没有回家,在王成刚家借宿。
次日一早,当席芳喊曾科平起床时才发现,他已经死亡,便立即通知在外务工的儿子曾光荣和女儿曾殷。儿女回家后认为,父亲身体非常好,是王成刚故意劝酒导致父亲醉酒死亡,要王成刚赔偿18万元后,才同意将父亲的尸体领回安葬。后因调解无果,他们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决定先进行调解。援助律师通过电话,从村主任和当晚一同在场吃饭的多人了解情况,基本排除故意劝酒之说,并给他们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关于死亡赔偿的标准和条件。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曾光荣和曾殷回去后立即将曾科平的尸体拉回进行安葬,王成刚一方补偿曾家3万元,作为曾科平的安葬费和死亡补偿费。(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