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从仪陇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法院依法审理了徐方(化名)、徐清(化名)两兄弟在仪陇县新政派出所内寻衅滋事一案,对徐方作出了有期徒刑6个月,对徐清作出了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的处罚。
5月25日,徐方在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分局办理了他和女儿迁入温江云溪的准迁证,该证注明在2011年7月4日内到温江区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准迁证办理后,由于生意上的原因,徐方一直没有时间回老家办理迁移。直到7月4日,徐方才想起办理迁移证这件事,但当天已经是办理迁移的最后一天了。于是,他驾车与妻子、女儿一起赶回仪陇县办理迁移手续。
当天,当徐方回到老家后,叫上了自己的兄弟徐清一起前往了仪陇新政派出所。可不巧的是,这天是该派出所搬迁新办公楼的第一天,网络正在抢修中,户籍等业务暂时不能办理。徐方一听当时就傻了眼,眼看这是迁移的最后一天了,如果无法办理,自己将来又很麻烦,于是就与其弟徐清二人一起到该所所长办公室询问。
所长张某热情接待了兄弟二人,并解释说专业人员正在抢修网络,何时能通不能确定。徐方一听当时就急了,便出口辱骂。这时隔壁的该所教导员赵某听见有人在吵闹便前来制止,并向徐氏兄弟解释:“网络确实不通,确实没办法。”徐方一听就又开始辱骂赵某,赵某问:“你骂哪个?”徐方便说:“老子不但骂你,还要打你。”便开始用拳头击打赵某脸部、头部。
赵某一直避让,身上的警服也被扯烂了。经在场群众劝阻,徐氏兄弟二人离开所长了办公室,到院内停车处欲驾车离开。这时仪陇县新政派出所民警马某和谢某接所长张某及教导员赵某指令,要求将徐方、徐清等人留下并说明情况。徐方、徐清欲强行离开,凭着当武警时练就的本领,二人便再次对民警马某、谢某进行殴打,致马某、谢某二人不同程度受伤。
当日正是该镇逢场天,引来了大量群众的围观。眼看事态越来越严重,所长张某赶紧向天鸣枪示警,徐氏兄弟及家人上车逃走。同日下午,徐方、徐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2月12日,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当即立案。12月14日,经合议庭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方、徐清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同时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但二被告人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有真诚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应予从轻或减轻判处。于是便作出了上述判决。
是非善恶一念之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派出所民警能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而徐某却因一点小事而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最后落得个身陷囹圄。教训值得汲取,当然,“警民一家亲”的和谐社会还需要大家共同配合,共同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