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15时40分,南充市仪陇县人民法院有一中年妇女欲跳楼轻生,南充仪陇公安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8名官兵火速赶往现场实施营救,成功将轻生妇女救下。
15时43分,中队官兵到达现场发现,一名女子靠坐在六楼的窗沿上,双腿撘在窗外的空调机上,情绪异常激动,不时探出身体大喊大叫,一不留神就有从上面掉下来的可能,现场情况十分紧急。中队指挥员立即与该女子进行对话,稳定情绪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挥员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原则,果断下达命令部署,将人员分成三个救援小组。第一组人员在楼道内与该女子谈话,吸引其注意力,防止轻生者跳楼发生意外;第二组人员迅速在地面铺设救生网,防止轻生者跳楼。第三组由抢险班班长杨明宗穿戴好安全防护装备,准备进行救援。
现场指挥员与该中年妇女进行了大约十分中的谈话后,该妇女依然没有放弃轻生的念头,并频频做出危险动作,考虑到该妇女情绪激动,加之天气较冷等因素,避免出现意外,现场指挥员在得到上级领导的指示后,决定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施救。抢险班班长借给该妇女递纸巾的瞬间,一把将其从窗台上救下。至此,一场惊心动魄的救援宣告结束。
据现场民警介绍,该妇女是因为与丈夫离婚,觉得法院宣判的财产分配结果有失公正,一时想不开,才想到轻生。目前,该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