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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租校舍 组织学生违规补课

  • 2011年3月29日
  • 来源:南充晚报
  • 揖稿/编辑:徐朝江

    违规收费补课花样百出。仪陇县一社区居委会竟租用校舍,并与校领导、班主任、任课老师商量,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记者3月6日从市委书记信箱办获悉,此事经家长网上举报,当事学校已被仪陇县教育局追责。

    近日,署名为“家长”的网友致信市委书记信箱,举报仪陇县回春中学从2010年秋季开始,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对初三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150元/人补课费。市委书记信箱办将群众反映的情况转办仪陇县,仪陇县委、县政府责成当地教育部门立即核查。

    据仪陇县教育局调查,2010年秋季,该县回春镇回龙社区居委会应部分学生家长要求,经回春中学初三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领导商量同意,由居委会租赁该校6间教室组织初三学生补课,愿意参加补课的学生每人缴费150元。该校251名初三学生除7名贫困家庭的学生及孤儿外,其余学生均缴纳了补课费,共计3.66万元。

    仪陇县教育局现已责令回春中学配合回龙社区居委会将所收补课费全部退还给学生及家长。该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回春中学校长张某某管理不到位,导致任课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班主任违规代收补课费,学校擅自将教学设备设施租赁的问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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