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陈雯)淘气男孩教室内把胶圈当弹弓,结果无心闯下大祸,将同班女生的右眼击伤,致其九级伤残。昨(6)日,记者从仪陇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男孩所在的学校因其未能履行其教育、管理、保护义务,赔偿受伤女生各项损失费用共计24762.68元。
2010年6月9日下午,还没有正式开始下午的第一堂课。在仪陇县某中学的教室内,几个淘气的男孩“发明”了一种新式玩法:用胶圈当“弓”,用卫生纸卷成的小球当做“弹”,吓得教室里的女生惊叫连连。这时“男孩头头”蔡存志想出了一个更刺激的玩法,他偷偷摸到教室后的卫生角,在垃圾桶里翻出了几颗前一阵子搞装修用的铁钉,然后,蔡存志眯起一只眼睛,将弹弓对准了平时老爱针对自己的孙琳。随后,只听得一声闷哼,本来站着的孙琳捂着右眼一下子跌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血从她的指缝间渗了出来。
看见自己闯了大祸,蔡存志也吓坏了,赶紧叫同学喊来了老师,将受伤的孙琳送到了仪陇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孙琳的右眼为穿通伤,右眼角膜有深层异物。后经司法鉴定,孙琳所受的伤为九级。
事后,孙琳的父母将蔡存志的父母和学校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9626元。
仪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未能履行其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应依法承担次要的民事赔偿责任,遂作出一审判决:蔡存志父母赔偿孙琳各项损失共计57779.59元,学校赔偿孙琳各项损失共计24762.68元,执行时扣减其已支付的1万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