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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证办卡骗补贴 夫妻双双领徒刑

  • 2010年12月13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邹刚 易立

    本站讯 (邹刚 易立权) 11月5日,仪陇一对年轻夫妻,因钻“家电下乡”政策空子,虚构销售海尔电脑57台,骗领国家家电下乡补贴2万余元,夫妻双双被处以刑罚、并处罚金。

    陈某与黎某本是一对夫妻。2008年3月,他们在仪陇县新政镇经营了一家电脑销售店,主营电脑和电脑耗材。2009年6月,陈某在成都正式与海尔电脑公司签订了代销协议。

    经查,陈某夫妇在经营中,为了成功骗领到家电下乡补贴,陈某发动妻子黎某和丈母娘到其居住地的农村蓬安县石梁乡29家农户手中借用户口本和身份证。在这批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黎某先后四次用借得的29家农户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资料到石梁乡信用社申领了“蜀信卡”30张,作为领取国家家电补贴的银行账号。

    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陈某在销售电脑期间,从购买户手中扣留海尔电脑“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46张,从成都某公司索要到海尔电脑“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11张。陈某利用获得的57张“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借来的户口资料和黎某办理的30张蜀信卡,以29家农户为购买人,虚构了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海尔电脑57台的事实,并叫其妻黎某到石梁乡财政所骗领了国家家电下乡补贴24000余元。

    案发后,二被告人主动到蓬安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清了全部赃款。据此,法院认定陈某、黎某犯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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