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王显红 记者刘晨曦)11月30日,记者从仪陇县人民法院获悉,刘某与女网友发生性关系后,竟以发裸照为由勒索女网友钱财,结果敲诈不成反被网友报警将其抓获。
2009年11月,刘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在南充的阿春(化名)。很快,两人通过QQ在网上谈起恋爱。随后,刘某频繁地到南充与阿春约会游玩,两人如胶似漆。
今年4月8日,刘某谎称其财物被盗需借钱,骗得阿春的现金600元、金项链一条及戒指一枚,共计价值2532元。当晚,在与阿春发生性关系后,刘某提出用手机给阿春拍裸照,以解相思之苦。次日,刘某给阿春打电话借钱,阿春没有同意。刘某就以在网上散布她的裸照相威胁,声称如果不给钱就让阿春身败名裂。阿春只好一边求刘某销毁照片,一边报警。随后,刘某被公安机关迅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