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邓超 苟豪)“谢谢法官,多亏了你们的调解,让我们父子俩重归于好,找回了久违的亲情。”11月12日,仪陇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从矛盾产生的根源入手,顺藤摸瓜,化解了一对父子间长达18年的积怨。
据了解,被告张元(化名)系原告张发明(化名)之子。张元幼年时,张发明与妻子感情发生问题,双方都疏于对儿子学习和生活的关心。后来,张发明与妻子分开生活,张元深受打击,对学习失去兴趣,辍学后跟着他人在社会上混。2007年,张元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减刑后于今年3月获释回到家中。
因生活困难,父母也未及时给予资助,张元擅自将其父张发明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不知情的周某(本案另一被告),租期一年,租金3000元。张元收取租金后,全部用于自己消费。张发明发现后,一纸诉状将儿子张元与承租人周某一起告上法庭。
法院承办法官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后认为,尽管张家父子俩的积怨很深,长达18年之久,但鉴于张发明因疏于对儿子的管教,非常自责,另一方面,张元在狱中表现良好,有悔过之心,因此,双方仍有调解和好的可能性。
征得双方同意,承办法官对父子俩进行了劝和,张元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张发明也不再计较儿子的过错,还表示,要关心儿子以后的生活,以弥补自己以前的过失。
看到父子俩和好,承租人周某大度地表示愿意撤销租赁合同,将房屋还给张发明,张发明也主动提出,愿意替儿子退还周某剩余租期的租金。结案后,张氏父子相拥着走出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