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陈辉)2010年11月3日,仪陇县路政大队会同公安、交通、国土、城建、复兴镇党委及政府等部门,依法对复兴镇强光村四组周心文在仪华公路24KM+500M左侧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修建的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
2010年10月9日,路政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复兴镇强光村四组村民周心文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房,房屋顺公路长10.5米,房屋前墙与公路边沟外缘五福方向间距为2.0米,复兴方向间距为3.2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关于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路政执法人员对周心文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根据其违法事实向当事人送达了《告知书》、《公路路政管理强制措施告诫书》(仪路政强告〔2010〕9号)和《违法行为通知书》(仪路政违通〔2010〕9号),明确告知所建房屋属违法建筑,责令其在2010年10月12日前自行拆除。周心文口头答应,但未履行法定义务,反而加快修建速度。10月12日,县路政大队会同复兴镇人民政府、复兴镇国土所、城建所及强光村等部门负责人现场轮流做周心文的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周心文以无住房居住为由不予配合,并以下跪、哭闹、耍横等方式阻扰。见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无效,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向周心文现场送达了《公路路政管理强制措施决定书》(仪路政强制〔2010〕9号),周心文拒绝配合。县路政大队、复兴镇党委、政府又多次派工作人员做周心文及其亲属的工作,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但周心文一意孤行,仍强行修建。
为杜绝乱修滥建行为的发生,规范路政管理秩序,防止当事人强行修建造成既定事实,以增加处理难度,11月1日,县路政大队紧急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提出了强拆方案。县主要领导对报告进行了批示。副县长杨洪江召集县路政、公安、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及复兴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了强拆方案,制定了由路政组织强拆、公安维护现场秩序、复兴镇党委、政府负责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县医院负责现场救护的强拆预案。
11月3日早上7时,副县长杨洪江亲自率领由路政、公安、交通、县医院、复兴镇等各部门联合组成65人的执法队伍,出动执法车辆5辆、救护车1辆、铲车1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强制拆除了周心文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