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干部贪污13.8万获刑8年 - 城事 - 仪陇在线 - 仪陇县具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 - 专注仪陇本地信息17年 - 637600.CoM
首页 资讯 报料 分类 黄页 视频 房产 旅游 教育 文史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仪陇资讯 > 城事 > 正文
蜀商贷款 服务蜀商 宜居仪陇·幸福仪陇

国税干部贪污13.8万获刑8年

  • 2010年9月24日
  • 来源:网络转载
  • 揖稿/编辑:不详

    本站讯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贪污罪判处原仪陇县国家税务局立山税务分局局长苏某某有期徒刑8年。

    2000年至2002年期间,苏某某以“票款结报单”的方式收取了仪陇县立山区代扣的公路增值税57万元。之后,苏某某未将此款入账,而是进行帐外分解支付了其他单位费用43万元,将剩余的近14万元占为己有。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