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17岁的仪陇少年阳绍光在河北省打工时,因工伤失去了一只手臂,在当地相关部门的“仲裁”下,阳绍光只得到了8280元的赔偿款。记者昨(6)日获悉,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阳绍光准备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那时候太小,根本不知道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阳绍光现年22岁,是仪陇县复兴镇八股井村村民。回想起5年前的事情,阳绍光依然能感觉到一阵阵后怕。当年,阳绍光在河北无极县一家皮业公司打工。2004年4月的一天,刚进厂工作后的第10个工作日,阳绍光把皮子甩在挤水机上的时候,工作服袖子的一角被带进转动的机器,整个左胳膊也被拉进了挤水机。就这样,阳绍光失去了自己的左胳膊。阳绍光是家里的独子,父母都是农民。闻讯赶来的阳绍光的父亲心疼儿子,但既不识字,也没见过世面的阳父一时也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是好。阳绍光落下了残疾,本来就贫困的一家无疑是雪上加霜。
出事后一个月后,厂方将阳绍光父子带到了当地劳动局,在仲裁员的劝说下,阳绍光没有听自己代理律师的告诫,当晚就在仲裁调解书上签字,阳绍光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280元。第二天,厂方就把阳绍光父子送上了回四川的火车。
回到家乡养伤的阳绍光一直认为,8280元是厂里给的营养费。2004年6月25日,阳绍光回到无极县,找到厂方要求给予一次性补偿,厂方答复“没有钱”。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阳绍光返回四川找到当地的残联。通过残联、律师的帮助,事情依然没有得到解决。阳绍光的代理律师向河北省无极县劳动局要求工伤认定,得到的答复是仲裁已经解决了,他们不受理。阳绍光随后多次去无极县找厂里解决问题,厂方都以“你那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为由,将其拒之门外。
“不管怎样,我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阳绍光说,自己已于近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就此案提出上诉,本报也将关注该案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