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邓超 贾远林 10月30日上午,县法院民二庭想当事人之所想,解当事人之所急,把法庭搬进县医院外科2病室,成功调结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高度赞扬法院这种巡回便民审判的做法和真情化解矛盾的作风。
家住重庆市合川市云门镇棕林村9组8号的王仕贵在成都市金府机电城52幢13号经营五金建材批发生意。我县柳垭镇中田坝村村民邹某因在王仕贵处购买五金建材先后陆续欠付王仕贵货款76000元,并于今年元月9日给王仕贵出具欠条。由于建设工程发包方欠付被告邹君工程款,致其所欠王仕贵货款至今未付。后又因邹君涉嫌经济犯罪而被射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王仕贵担心债权得不到保障,遂于2009年7月13日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邹君偿还欠款。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后三次专程但到射洪县公安局了解案情,因侦查相关情况未结而无法开庭,射洪县公安局告知邹某不构成经济犯罪,邹某已被释放,由于不能查到邹君的具体下落,承办法官经多方打听,得知邹某因车祸正在县人民医院治疗,立即去医院探望病人,病人深受感动,在承办法官与病人面对面悉心交流过程中,法官耐心释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被告人明白了欠债还钱亘古不变、拖得了时间赖不了账的道理。被告邹某终于同意于10月30日开庭。鉴于邹某伤病未愈不能出院到庭和王仕贵远在成都往返诉讼成本的增加等因素,承办法官彭华前往病房开庭,要求双方互谅互让,进行换位思考,终于促成了双方和解并达成协议。王仕贵当庭表示主动放弃逾期利息的主张,邹某承诺于今年农历12月底给付王仕贵所欠款项。随后,县法院及时制作调解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