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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邻居四十吨自来水狂泡楼下住户新房

  • 2009年10月29日
  • 揖稿/编辑:王慧玲

    本站讯 王慧玲 10月14日上午,笔者接到仪陇县新政某小区住户张先生的爆料:自己装修好的房子入住才不到一周的时间,就被楼上粗心的邻居因为忘记拧紧厨房的水龙头,狂放三天约四十余吨水,导致他家的部分家俱被水浸泡、墙面装饰严重变形的遭遇。

    笔者赶到现场时发现张先生家的餐厅、客厅装饰因被水浸泡已变得面目全非,房间顶部不少地方掉落,门厅前的一组射灯直接悬在半空中,天花板上不时有渗水滴落在地板上。

    笔者发稿时接到张先生电话,他和楼上住户已达成初步协议:由楼上住户和张先生共同联系一家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对部分受损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造成损失的楼上住户全部负责。

    张先生也表示因为是邻里关系,其他的一些损失能免则免。

图为 张先生家面目全非的客厅和餐厅

相关知识:

   本站律师于跃帮友情提示: 按照《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楼上住户因为没有将水管关严,住房漏水对楼下住户张先生造成了损失,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张先生的相邻权。

名词解释:

    相邻权是指相邻各方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基于法律规定而派生地享有在他人不动产上的权利。如享有在他人不动产上的通行权、用水排水权、采光权等。简单地讲,比如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从事高空易燃、易爆等高度危险作业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对邻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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