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躲猫猫 好友告他上法庭 - 城事 - 仪陇在线 - 仪陇县具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 - 专注仪陇本地信息17年 - 637600.CoM
首页 资讯 报料 分类 黄页 视频 房产 旅游 教育 文史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仪陇资讯 > 城事 > 正文
蜀商贷款 服务蜀商 宜居仪陇·幸福仪陇

欠债躲猫猫 好友告他上法庭

  • 2009年10月12日
  • 来源:南充晚报
  • 揖稿/编辑:刘晨曦

    一对多年的朋友,因债务纠纷闹上了法庭。而当事人长期在外务工,近期又发生车祸处于困境,不能及时到庭调解。日前,仪陇县人民法院通过近百次的电话调解,并借助双方代理人的力量使远在千里之外务工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平息了纷争。

    李荣辉系仪陇县新政镇人,2007年春节期间,他遇到了回家过年的同乡好友、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大平。李荣辉提出以陈大平建筑公司的名义在外面承揽工程的想法,陈表示同意。同年6月,李荣辉以陈大平的建筑公司的名义,在浙江某公司承揽了北京某工地的劳务工程。双方约定由李荣辉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完工后并向陈大平的建筑公司支付合同价款1.5%的管理费。但在2008年元月,李荣辉完工后,因部分劳务费没有按时支付,导致陈大平的建筑公司被债权人起诉。后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陈大平支付所拖欠的劳务费126028.25元,并因此承担了诉讼费1790元和代理费12602元。

    今年8月,陈大平多次向李荣辉追索这笔劳务费未果后,遂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荣辉支付管理费、备案费26665元,并支付其垫支的劳务费126028.25元以及为此承担的诉讼费1790元和诉讼代理费12602元,总计167086.25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李荣辉因管理不善,欠下了许多债务,长期在外务工躲避,其家人又拒绝告诉其在外务工的具体地址,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随后,仪陇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彭华多次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才得知李荣辉的联系电话。彭华分别与原告、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共50余次电话沟通,通过阐释法律、分析利弊风险、双方终于达成基本意向。在此基础上,法院又借助双方代理人之力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陈大平认为李荣辉是自己的老乡和朋友,且李荣辉又于2009年8月26日发生交通事故确实处于困境中,遂放弃主张管理费、备案费26665元和诉讼代理费12602元,同意由李荣辉于2009年12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余款77818.25元在2010年6月底前一次性付清,逾期未支付或未支付完毕,由被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10月9日上午,双方代理人在法院签订了协议,至此双方诉争半年有余的纠纷经法官调解结案。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