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镇东北村十社吴云秀家违章建房,将10千伏高压线嵌在新建房体内近40厘米。观紫镇长春村九社唐以荣家新建房距离10千伏高压线安全距离不够。县安监 局、经济和商务局、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在得知这两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后,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宣传教育,他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电力设 施保护条例》的规定(10千伏导线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为1.5米),严重威胁到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将会对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通过多次协调处理,吴云秀自行拆除了影响安全的墙体,唐以荣主动将新建房二楼整体后移1.5米,彻底消除了这两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