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仪陇县人民法院开始做投资公司的工作。投资公司先借口推诿、拒不见面,主审法官仍然锲而不舍,通过大调解体系 多方联系各政府部门,多渠道地向其施加压力。在与投资公司五次长谈,组织三方当事人四次协商后,投资公司终于承诺愿意分期付清拖欠工程款。协议达成后,在 法院的督促催促下,8月27日,投资公司将首付的20万工程款现金交到了法院民一庭办公室,同时约定剩余的18余万元将于年底付清。
事件背景:
中共仪陇县委党校将其楼房建设工程承包给四川荣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公司又将工程分包给四川省南充宏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均签有合同。后因拖 欠建筑公司工程款38余万,建筑公司通过协商催收、找政府解决、集体坐大门等多种方式索要无果,便将党校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