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无船名船号的“三无”船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是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在仪陇水域由于历史原因,虽经多年治理,仍难以根绝,严重扰乱了水上运输秩序,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妨碍了水上运输生产的正常进行。为创造良好的水运安全环境,有效整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船舶等违法行为,维护水上运输秩序,创造良好的水运安全环境, 仪陇县成立由安监局牵头,交通、海事、水务、公安部门参与整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船舶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突出在检查、营运、装卸、签证、航行等重要环节采取集中联合整治。
本次联合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统一执法、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整治时间定于8月19日至9月底,重点水域为仪陇河、新寺河、消水河等通航水域;整治重点对象是从事货物运输的“三无”船舶、未经许可非法营运的船舶等违法行为。要求相关部门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扎实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各有船乡镇政府要全力支持配合,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组织好有效的联合执法行动。 航务海事部门加强对辖区船舶安全的统一监管,会同安监、交通、水务、公安部门,联合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履行好海事法定职责,把住船舶经营许可、审批发证等关口,严格市场准入,杜绝“三无”船舶进入运输市场。县公安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决打击妨碍社会管理、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各部门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主动接受船主船员的监督。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积极行动,力求对“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船舶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对联合整治工作不力、或行政不作为、或对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将对该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并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