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 市(区)的决定》,中央文明委授予仪陇县马鞍镇琳琅村、南部县寒坡乡四房嘴村全国文明村镇的称号。
根据《中央精神 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中央文明办授予南部县火峰乡城隍垭村、西充县 晋城镇鹤鸣庵村、高坪区永安镇青林村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授予南充电业局、阆中中学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