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7月27日,仪陇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当事双方诉争金额13万余元,牵涉近200名农民工的劳务工资。
2005年10月,营山某建筑公司承建了仪陇某房产公司开发的商住楼工程。工程于2008年初竣工。由于设计、建造诸多原因在2008年“5、12”大地震后该商住楼工程的部份楼房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仪陇房产公司便要求营山建筑公司赔偿损失,并对未结清的工程款予以停止支付。为此双方也多次协商,均不欢而散,最终只得走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如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本案,仅工程质量问题的鉴定费就需花费五万元,待鉴定出来后分清责任再各自偿付费用,将导致诉讼成本高、时间长,要使农民工及时拿到拖欠的工资更是不可能,这样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不理想。法官通过多方与原被告沟通,耐心阐述案件事实及法律法规,告知他们诉讼成本和风险,缓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终于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各自应付款项。
当日下午,营山建筑公司也结清了工人工资。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消除了不稳定因素,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