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邓超 王兵 7月20日,仪陇县永乐法庭通过书函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涉及跨省服刑人员的离婚案件。
当事人王某和邓某于1989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1990年生育一女。邓某在2009年1月因故意杀人罪、脱逃罪在河南省内黄监狱服刑11年。其妻子王某到永乐法庭起诉要求与邓某离婚。法庭受理后,便用书函与内黄监狱取得联系,给邓某送去了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法律文书。邓某收到诉状后写信作了回复,同意王某的诉讼请求。函寄至内黄监狱请邓某签字,邓某却突然变卦,提出要王某每两年到内黄监狱探监一次,每月给200元的生活费至刑满释放,并称如果王不同意就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庭将邓某的协议内容告知王某时,王某对邓某的要求无法认同。眼看此案陷入困境,该法庭庭长高全明亲自到王某家做工作,劝其要互相体谅,最终王某给邓某写了一封感人的书信,法庭将书信随同调解协议一并寄到内黄监狱邓某处,邓某收到信后深受感动,同意并在协议书上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