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古野 7月2日,家住仪陇县新政镇的张某某因7月1日晚在仪陇县新政镇鑫玛特商场附近涉嫌酒后寻衅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
7月1日夜10时24分,仪陇县新政派出所接110转警:该县新政鑫玛特商场附近发生了杀人案件。迅速赶到现场的民警在围观群众的协助下,将受伤的当事3人分别送至城区两所医院治疗,通过现场走访,现已基本查明:7月1日夜10时许,张某某(男,24岁,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在结束与人在XX煨汤、XX烧烤两处酒宴后(已酒醉),在鑫玛特附近搭乘川R 6XXX2出租车回家。上车后,张某某为“回家的路”与司机郭某发生争执,张某某从随身的提包中掏出一把长约10厘米的水果刀,将郭某手臂划伤,郭某弃车而逃并将情况向哥哥报告的同时,遂在旁边的一渔具店内拿出一把“斧头”,回返出租车丢弃地,在望云路遇上张某某,双方再度发生冲突,冲突双方有三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
随后警方调取城区监控录像,结合当事双方及目击证人的证词,依法对张某某进行刑事拘留。
目前,涉案的相关细节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闻后记:
不少网民提到张某某系副镇长之子。警方为此特地作出回应:仪陇网民的热议与实际情况不符,其父仅为某政府的一名普通干部,并非副镇长、更不是镇长,案件发生后,警方对案件的调查未受到任何影响。
警方告诫市民,对于酒后寻衅滋事行为,将一如继往严加惩处,同时希望知晓案情的公民及时与警方所取得联系,以便彻底查清案件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