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古野 王慧玲 近日,笔者接到居住在仪陇县金城镇的邓女士爆料,说她和家人在仪陇县金城镇当歌世界歌城消费时,要的总统套房,包段380,同时歌城送38支酒 ,(小吃等费用另计)。当邓小姐和家人消费结束,向歌城索要发票的时候,被歌城收银小姐拒绝,理由是歌城里面的消费已经给消费者打折。
笔者电话联系本站律师于跃帮,于律师为消费者支招:
一、拒绝付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仅在民事关系上商家开具发票是其“附随义务”,必须提供完整有效的消费凭证;而且在行政关系上开具发票更是商家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不开具发票或提供假发票即是构成违法,严重时还将受到刑事处罚。所以当你消费后商家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时,那么作为消费者完全有权拒绝付款,理直气壮地说:请你给我们提供合法票据后,我才付款。
二、保存证据并拨打举报电话12366,积极举报违法商家。税务局一经查实,将对商家给予严厉查处,并对举报人员给予适当金额的奖励。
本站律师友情提醒商家:为了一点税收小利而进行的发票违法活动,是一项害人害己的行为。既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又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常权益。而一旦被税务局查处,损失的不仅仅是罚款,更多的是企业的信誉与诚信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