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10:30,仪陇县副县长、 县公安局长赵守培发布“集中整治严重涉车违法行为飓风行动命令”后,全县交警、治安、刑警、网监等各警种齐上路,现场查处违法车辆。
5月6日下午,记者在新马路、新南路等集中整治严重涉车违法行为‘飓风行动’检查点上看到,该县公安局政委何振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李开伦现场对过往的车辆一一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驾驶员将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安放警灯和超速行驶等,交警当场给予批评和警告。县公安局政委何振宇告诉记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维护交通秩序的同时也是对司机负责,在行动中,对涉车严重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实施顶格处罚,用记分、拘留、扣车、吊销驾驶证等手段,形成严管态势,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
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李开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的集中整治严重涉车违法行为的部署,于5月5日全面启动整治涉车违法行为的‘飓风行动’。我们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县局城立了以副县长、县公安局长赵守培任组长,相关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飓风行动领导小组,做到全警动员,全警联动。交警、治安、刑侦、派出所等警种为专项行动的主力军;同时强化措施,从重查控,一是在唐巴路新马路新政镇城区的主要路口设立“飓风行动”执勤点,二是严厉整治故意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假牌假证、无牌无证、盗车、走私、超员超速的机动车等五种严重违法行为,加强督察,确保整治效果。
据了解,“飓风行动”自启动以来,截止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共投入警力387人、出动警车118辆次、设立执勤点15个、投入测速设备4套、检查机动车1398台、警告教育违法行为374人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77起,其中查处故意遮挡、污损号牌29起,假牌套牌6起、无牌无证28起、超速行驶51起、客车超员20%以下9起、末按规定悬挂号牌15起、二轮摩托车超员71起、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83起、闯红灯23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26多起,暂扣机动车49辆,对203名机动车驾驶人实施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