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每逢到了粮食收获的季节,一些庄稼人就高高兴兴地在公路上晒粮,却没想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并要为此承担后果。近日,仪陇县一老农为在公路上晒粮承担了后果,赔偿了1.82万元。
2008年7月31日,正是玉米收获的季节,仪陇县金城镇的老农陈某也为庄稼丰收而高兴,但他也在为周围没有平敞的坝子晒玉米而发愁。不如将玉米晒到马路上。”老实的陈某,并不知道在公路上晒粮食会阻碍交通,看见离家不远处的公路,既宽敞又平整,光线也很好,于是将收获来的玉米晒在了唐巴公路342KM处。
到了当日下午7时许,陈某带着家人收玉米时,将玉米扫成了一个个玉米堆,堆在公路上为方便搬运。而此时,一辆摩托车正从金城镇方向驶来,行至该路段时,为避让在公路上收玉米的陈某等人,摩托车撞在玉米堆上,并将驾驶员邹某高高抛出去,摔到了路边的黄豆地里。顿时,邹某鲜血直流,趟在地上不停呼救。突然发生的这一幕,让收玉米的陈某等人看得目瞪口呆。“老伴,救人要紧!”随后,陈某将邹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邹某伤愈出院后,一纸诉状将陈某全家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4月24日,仪陇县人民法院金城人民法庭作出判决,被告陈某赔偿邹某各项损失共计1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