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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欲跳楼自杀 干警苦劝后回心转意

  • 2009年6月09日
  • 揖稿/编辑:古野 袁木

    本站讯 古野 袁木 4月24日下午16时,仪陇县新政派出所接到报警:某安置区X号楼,一少女坐在6楼窗台上要跳楼自杀。

    16时1分   接警民警一边赶赴现场途一边将警情迅速向110指挥中心通报。

    16时3分   县公安局领导携同新政派出所、县消防大队的民警赶到现场。现场了解得知,轻生少女何某(15岁,新政某小学学生)。今日系何某15周岁生日,因过生的钱说不“伸展”,加之其母在衣服口袋内发现香烟,一气之下何母动粗“教育”了她。何某认为母亲教育她有些过份,自己过生母亲都不给一点面子、在母亲眼里的还没有10元钱贵重!一时感到委屈的何某便来到某安置区向外婆诉说,何某的诉说未引起长辈的“同情”,遂产生轻生的念头。

    16时5分   依据现场情况,救援组决定采取明松暗紧的战术并立即安排经验丰富的民警上前与何某交流,同时暗地里紧急联系120等前来协助开展救援工作。

    16时10分   此时的何某看到救援的警察情绪显得极不稳定,几次在楼顶栏杆处跃跃欲试,救援组知道稍有不慎,何某随时可能跳楼身亡,现场的人紧张得屏息住呼吸。

    16时15分   接受任务的消防民警立即上楼,对何某进行思想疏导。面对情绪激烈何某,民警冷静而谨慎对待,从人生、亲情等方面入情入理的进行劝说和引导。

    17时15分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谈和劝说,轻生少女何某终于稳定了情绪,在救援民警的搀扶下,安全走下了六楼,现场群众响起一片掌声。

    在派出所笔录结束后,民警与何母就如何引导子女,展开了真诚的对话。

    何母临走时说:民警的话受益无穷!并保证:今后教育小孩一定注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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