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发生于16年前的以出卖为目的强掳婴儿的恶性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处犯罪嫌疑人——仪陇人成平文(化名)、成川贵(化名)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元。
巴中市巴中县群乐乡某村黄江东(化名)、周春兰(化名)夫妇长期在仪陇县秋桠乡“赶山梁” 上承包荒地养鸭子。在这里,他们夫妻两人过着艰辛而平凡的生活。1992年9月,夫妻俩生育一个儿子,添了这个孩子,他们艰辛的田园生活有了更多的乐趣,一家人在异乡其乐融融。可是好景不长,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在1992年11月的一天。
这天深夜,黄江东、周春兰夫妇像往常一样将鸭子赶回圈养的地方,正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突然,3个陌生人闯进鸭棚要夺走他们的儿子。儿子刚刚出生两个月,黄江东、周春兰死活也不肯与骨肉分离。3个陌生人于是气势汹汹地将黄江东、周春兰夫妇用绳子捆绑起来,并将他们的儿子抱走。黄江东、周春兰被闻讯赶来的村民解开,但已经失去孩子的他们悲痛欲绝,立即向警方报案。
仪陇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后,将仪陇县人成平文、成川贵和另一名男子汪明东(化名、另案处理)列为网上逃犯。几天后,成平文、汪明东听说公安机关正追捕自己,便将抢来的婴儿委托给他人处理,立即逃往外地躲藏。2008年9月4日,成平文在山西省大同市正准备乘车继续潜逃,大同警方在检查中发现他神色慌张,形迹可疑。当地警方将他带到派出所盘问,并查出他是被仪陇警方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之一,于是立即向仪陇警方通报。得到通报后,仪陇警方立即前往山西省大同市,将成平文押回仪陇。落网后,成平文供出了参与作案的同伙成川贵。不久,成川贵也落网。经查,三名犯罪嫌疑人强行掳走这名婴儿后,并连夜将婴儿转移到外地躲藏,并积极寻找买主,伺机进行贩卖。
日前,仪陇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成平文、成川贵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强掳婴儿,其行为均构成了拐卖儿童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4月10日,该案一审法院的办案法官杨劲松告诉记者,目前,由于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不服从判决,已经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