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2岁孩童 被判死刑 - 城事 - 仪陇在线 - 仪陇县具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 - 专注仪陇本地信息17年 - 637600.CoM
首页 资讯 报料 分类 黄页 视频 房产 旅游 教育 文史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仪陇资讯 > 城事 > 正文
蜀商贷款 服务蜀商 宜居仪陇·幸福仪陇

杀害2岁孩童 被判死刑

  • 2009年6月04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邓超、苟豪

    本报讯  邓超  苟豪  4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仪陇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对故意杀人犯谢义前进行了公开宣判,谢义前因故意伤害2岁儿童致死,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7年11月,在北京打工的被告人谢义前回到家中修建房屋,因打石头的事同本村村民谢长城(化名)发生纠纷,后经村委会出面调解,双方言和。但谢义前认为谢长城利用迷信与他家作对,要他家修房住不得人,对此一直怀恨在心。

    2008年1月30日上午,谢义前因修房需要,到龙背乡李某处借水泥,中午谢义前在李某家吃饭时,同李某饮酒时讲起修房期间谢长城处处与他作对,非常气愤。酒后谢义前萌生了收拾谢长城的念头,并放弃借水泥。当日下午3时许,谢义前跑到谢长城住房处,看见谢长城的孙子谢金龙(时年2岁)在街沿上站着玩耍,便冲上去用锄头对谢金龙头部猛砸,致其当场死亡。谢长城夫妇发现此情况后遂上前与谢义前发生抓扯。此时跟随赶到的同村村民和谢义前的母亲立即上前劝解,谢义前趁机逃跑。当事人报案后,公安民警立即围堵各个交通要道,展开地毯式搜索,第三天将犯罪嫌疑人谢义前抓获归案。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