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仪陇县工商局获悉,该局查获了两家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一家经检测其销售的柴油闪点只有17,标准却是大于等于55,另一家97#汽油只达到了96#标准。
经仪陇县工商执法人员调查,位于该县新政镇一家加油站于2008年底,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配送了15.547吨97#汽油,其价格为7994元/吨。购回后,该加油站以8706元/吨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工商部门介入调查时已销售了13吨。仪陇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会同南充市工商局组织的商品质量检测抽样人员对该加油站待售的2.547吨97#汽油进行了依法抽样,并经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为不合格。
该局遂依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按照销售2.547吨不合格汽油的事实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2174元的处罚。
日前,该县工商局永乐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加油站样品送检,结果发现该加油站8吨轻柴油的闪点显示只有17,但按照标准其正常值应该为大于等于55。一般来说,从闪点可鉴定油品发生火灾的危险性,闪点越高越安全。鉴定结果也显示为不合格。此案正在工商部门的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