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琐事投毒,致使叔侄之间结下积怨。日前,经过仪陇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调解,双方结下的积怨得以化解。
家住仪陇县的胡某、邓某系叔侄关系。邓某因生活琐事与祖母产生矛盾。2003年8月14日,邓某估计祖母要在胡某家吃午饭,便借故来到胡某家的厨房,趁机将事先准备好的“毒鼠强”投入锅内,致胡某夫妇及客人王某中毒。后经抢救,3人脱离生命危险,祖母也幸免于难。同月,仪陇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胡某医疗费用20540.88元。从此,胡某与邓某结下积怨。
今年8月,邓某服刑期满。胡某多次找邓某催要赔偿费用,邓某无力支付,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11月初,胡某到法院要求恢复案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刚服刑期满,不具备依法恢复执行的条件,若不执行又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便决定对双方进行案外调解。执行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系叔侄这一特殊关系入手,释法析理,邓某终于同意赔偿胡某12000元费用并达成和解协议,两个家庭长达5年的积怨得以化解。